第一個地方是示劍(肩膀)-有能力之地,肩膀是人全身力量最大的地方,手所拿不起來的東西,肩膀能承擔得起,所以示劍是表示有力量的意思。迦南地的第一個特點就是有能力,神把它自己的能力擺進迦南地,裡面得著生命的人是最有能力的人,這樣的人,是示劍是肩膀,是最有能力的人。
第二個地方是伯特利(神的家)-基督的身體,神要興起一個器皿來達到他的旨意,光有能力還不夠,必須成為神的家(基督的身體)才有用處,神的家不光是一個原則,更是一個生命,怎麼能認識身體的生命呢?從亞伯拉罕將帳篷搭在伯特利與艾的中間來看,艾在原文的意思是荒涼的堆,也就是指舊造,我們如果要面向神的家,就必須背對舊造,所以一個基督徒如果肉體的生命沒有受過對付,就不知道基督身體的生命。
第三個地方是希伯崙(交通)-交通的原則,神的家是一個生命,交通是一個生活,有了神的家才有交通,天然的生命受過對付後才能活在身體裡面,才能有交通,若我們都活在身體裡面,我們自然而然與神的兒女有來往,凡真正認識基督身體的人,被朝著艾,就自然而然引到神的生命,自然而然與眾兒女有交通。
所以示劍、伯特利、希伯崙都是代表迦南地的特點,在迦南地,神的子民認識神的能力,認識基督的身體以及認識交通,也就是在這三個特點上才能夠獻燔祭,神才肯接受。
<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 40~48頁>
壇的意義就是我們不為自己保留甚麼。壇的意義就是我們曉得我們在地上是為著神。壇的意義就是我們的生活是為著神,神是我們的生命,並且我們生活的意義就是神,所以我們把一切都放在壇上。我們在這裏不是傳揚自己的名;我們為祂名的緣故,把一切都放在壇上。
首先,我們在摩利獻上自己。然後我們在召會生活和一堆廢墟之間獻上自己。就我們而論,只有神的家是值得的,此外一切都是廢墟。在神的家和廢墟之間,我們築了一座壇,使我們可以與神交通,敬拜神,並事奉神。
我們都需要維持與主不斷的交通。這不是偶然的,也不該時有時無,這必須是繼續不斷的。可能幾年前,你曾為主築壇;這很好,但以後怎樣呢?你也許說,兩年前你築過壇,但今天如何呢?我們很多人有在摩利的經歷,但沒有在幔利的經歷。我信亞伯拉罕的一生多半是在希伯崙,就是在他與主能有不斷交通的地方度過的。在希伯崙那裏,他築了第三座壇。我們至少都需要築三座壇:第一座在摩利,第二座在伯特利和艾的中間,第三座在希伯崙的幔利。我們需要在希伯崙的幔利築一座壇,使我們可以敬拜神,事奉神,並與神有不斷的交通。這是在希伯崙第三座壇的經歷。
<創世紀生命讀經 41篇(截取)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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